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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 10:34   浏览次数:

根据市里统一安排,我校开始进行本年度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工作,请申报慢性病的教职工准备好相关资料,于11月14日前报送至人事处。

申报人应提供正规治疗一年以上及近期诊治资料。具体需要提供:

①《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1份(到人事处领取);

②提交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及诊断证明(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其中需包括二级以上医院近期诊断证明);相关检验、化验报告单原件和医院收据联原件(分年度按时间顺序排好);

③如有与申报慢性病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出院小结(须加盖医院公章),也应一并提供;

④社保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A4纸);

⑤一寸免冠彩照1张。

注:①申报病种累计不能超过3个,定点医院不超过2家。

②若非初次办理《医疗证》的人员,请于领取《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时向人事处工作人员说明。

③根据市里要求,慢性病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可再次取回、查找、补充。

联系电话:8051790;联系人:杨光。

请认真阅读申报须知,详见附件

                                         人  事  处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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