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51号)及东秦人〔2015〕2号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程序
(一)部门推荐
各相关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按文件规定要求报人事处。
(二)材料初审
评选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评审
评选小组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选进行集中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确定人选。
(四)公布评审结果
学校将最终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选拔条件
(一)第一、第二层次人选选拔条件按照《开展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51号)规定执行,详情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hbrsw.gov.cn/a/tongzhi/2018/0307/5937.html。
(二)第三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 近五年内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突出业绩,在各自领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或领军作用;
(3)申报年龄一般应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体条件
(1)申报者应获得博士学位;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3)申报者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理工科教师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杂志或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SCI检索的论文至少3篇,其他学科教师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学术论文;
b.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排序前三名)获得者;
c.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序第一名)获得者。
三、相关政策
(一)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在四年培养期内,学校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工作津贴;
(二)其他层次相关政策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
(一)第一、二层次人选的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1、《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或二)层次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二)第三层次人选的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三)部门推荐情况综合报告一份。
(四)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的有关证件、证明等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人选证书、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检所证明等)一律用A4纸复印,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并将原件(原件只提供证书芯)和复印件一同上报核验(其中三层次人选无需交原件)。个人所有上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复印《人选情况登记表》封面页(三层次人选无需复印,请在封面注明“三层次+姓名”)张贴档案袋。
2、各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所提供的复印件,须经部门审查原件后逐份盖章。申报人所在部门要对申报人资历、条件等进行综合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准申报。
3、《一览表》中所列内容、《人选情况登记表》所填写内容要和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内容这三者要一一对应,未提供复印件材料的,不要写在两个表格里;两个表格里填写的内容,一定要在复印材料中提供。
(五)请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13日之前将电子与纸质的材料汇总后交至人事处,其中《一览表》中部门需在右下角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renshichu@neuq.edu.cn,电子版统一格式为“**部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申报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确保把最优秀、最有培养前途的人才选拔推荐上来。要严格材料审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申报材料主要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依据,若部门内有多人申报,请依据申报材料部门内进行排序。
(三)其他要求参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联系人:赵利剑 管 桐 联系电话:8051790
人 事 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