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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人才安居工程人才公寓租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4日 16:37   浏览次数:

      据悉,秦皇岛市人才安居工程首批人才公寓租赁业务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凡在海港区主城区及开发区本人及配偶均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工作单位安排的暂住房等)且享受学校人才引进安家费或租房补贴的人才,均可申报。其它实施细节请参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秦政发[2017]40号)文件内容。请申报人员于2018917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到行政楼205人事处,《秦皇岛市人才安居工程人才公寓租赁申请人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enshichu@neuq.edu.cn过期将不予受理。

1《秦皇岛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一式三份

2、《在秦无房承诺书》

3、《秦皇岛市人才安居工程人才公寓租赁申请人汇总表》

4、申请人学历证书、户籍证明、职称证明、身份证、在秦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 李悦馥

联系电话:8051790

 

                                  人 事 处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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